媽媽,對不起,我真的不想做好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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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的女兒剛滿4歲,性格溫和,不太會跟小夥伴發生激烈衝突,屬於那種旁人眼裏乖巧懂事的孩子。M在家排行老大,下面還有一弟一妹,弟弟的兒子今年3歲多,妹妹的孩子還不到1歲,姐弟三人和父母長輩都一起住在小城裏。

可以想象,在小城裏,這樣的大家庭,平時親人們有很多機會聚在一起。M家也不例外,每個月都會有幾天,一家老小歡聚一堂。

作爲家中長姐,M從小到大已經習慣了幫父母照顧弟妹,凡事總是緊着弟弟妹妹先來,自己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對勁,彷彿一切都是理所當然。可就在不久前的一個週末,大家照舊聚在父母家中,發生了一件事,讓她對自己多年來的一貫謙讓產生了動搖。

那天,在去姥姥姥爺家之前,M先帶着女兒去超市採購。逛超市時,女兒看到了最喜歡的《冰雪奇緣》人物玩偶,驚喜地要媽媽幫她買個艾莎公主。女兒想要這個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M之前她也答應過女兒,今天既然遇到,價格也不貴,就決定滿足女兒。

抱着夢寐以求的艾莎公主,女兒蹦蹦跳跳來到姥姥家。一進門,M弟弟家的兒子就要跟姐姐一起玩,而且被姐姐手裏的艾莎公主吸引了,伸手就拿。

M說,平時女兒一般都會把手裏的東西讓給弟弟,但那天拿的是自己最喜歡的艾莎公主、又是好不容易得到的,女兒說什麼都不肯把玩偶交出來。

弟弟沒拿到想要的東西,生氣地一拳打在姐姐胳膊上。M的女兒也急了,反手一推;弟弟一屁股坐在地上,放聲大哭。

大人們趕緊圍上來,一邊哄弟弟,一邊教育姐姐,說些“大的應該讓着小的”之類的話。M也把女兒拉到一邊,說:“弟弟還小,需要照顧,無論如何都不可以對弟弟動手啊。”

女兒委屈地哭了,說:“是他先打我的!”

姥姥過來給外孫女擦眼淚,安慰道:

“姥姥都看見了,是弟弟先動手的,咱們不生氣了啊。主要是弟弟也很喜歡你這個洋娃娃,這樣,你玩一會兒,給弟弟娃一會兒,你們倆輪着玩,好不好?”

姥姥這個建議聽上去很公平,大家都等待M的女兒說“好”。M也看着女兒,希望她答應下來。

可是女兒一反平日的溫和,大聲反問:

“爲什麼要輪流玩?這可是我的艾莎公主,我可以決定給不給別人!”

本來已經止住哭聲的弟弟聽了這話,繼續大哭,怎麼哄都不管用,儘管M的弟媳婦並不在意,還勸M:“姐,小孩子哭一會兒就完事了。”但M過意不去,把女兒領進旁邊臥室,準備和她好好談談。

她也知道要保護小朋友的物權意識,但在那樣的局面下,息事寧人的想法在她頭腦中佔了上風。最終,在她的說服教育下,女兒同意把艾莎公主給弟弟玩一會兒。

在場大人都誇M的女兒有姐姐的樣子,是個懂事的好孩子。弟弟也不再哭鬧,拿着洋娃娃跑一邊玩去了。

只有M注意到,女兒的眼睛緊緊追着弟弟手裏的艾莎公主,神情既難過又緊張。

看着女兒的樣子,M突然覺得有點心疼。

媽媽,對不起,我真的不想做好孩子了......

畢竟是小男生,對洋娃娃本來也沒啥興趣,一時新鮮罷了。沒一會兒,小弟弟就開始把艾莎公主當飛機,舉在手裏跑來跑去。跑了幾圈以後,他突然像扔紙飛機一樣,把艾莎公主扔了出去。

M眼看着女兒第一時間跳起來,衝過去撿艾莎公主。等女兒心愛的玩具重新回來,艾莎公主的頭髮和衣服都已凌亂,腳上的鞋子也不知掉到哪裏去了。

M連忙抱住女兒,想要安慰她,但是女兒掙脫她的手,轉身跑進了臥室。

M跟進去,看女兒趴在牀上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心痛極了。她告訴我,那一刻,她真的特別後悔自己讓女兒把最心愛的東西交出去。

M蹲下來想擁抱女兒,但女兒又一次掙脫了。她知道女兒在生她的氣,身爲母親,她竟沒能幫女兒保護最心愛之物。

這時,M的弟媳婦也領着孩子進來了,讓孩子道歉,並且向M的女兒承諾,會買一個更大更漂亮的艾莎公主給她。

姥姥也跟進來安慰外孫女:“好孩子,不哭了啊。你是姐姐嘛,弟弟還小呢,來姥姥抱抱……”

女兒總算不再哭了,但直到離開姥姥家都沒有笑一下。

晚上回到家,M給女兒講完睡前故事,想着白天發生的事,她很真誠地向女兒道歉:

“對不起,寶貝,媽媽應該尊重你對自己玩具的支配權,你當時說的很對,那是你的東西,你有權利決定給不給別人,誰都沒權利要求你把自己的東西給出去。”

女兒想了想,問道:“姥姥也沒權利要求我嗎?”

M肯定地點頭:“是的,姥姥也沒權利要求你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雖然姥姥年齡大了,我們要尊重她,弟弟年齡還小,我們要照顧他,但這一切都是在你自願的前提下。我們可以給你建議,但不應該強迫你接受。好孩子,現在你還生媽媽的氣嗎?”

黑暗中,女兒的聲音透着一絲與年齡不相符的疲憊:

“我已經不生氣了,媽媽。不過,我現在不想做好孩子了,好孩子要這樣要那樣,太累了。”

M鼻子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不由想起姥姥白天對孩子說的話,“好孩子,你是姐姐嘛,弟弟還小呢……”

這話太耳熟了,M就是聽着這句話長大的。

在這句話裏,她做着一個姐姐應該做的事,做着一個好孩子應該做的事。小時候,家裏有什麼好東西先緊着弟弟妹妹;成年後,家裏有什麼出錢出力的事總是自己先上。就連在單位裏,每次有什麼機會她也習慣了不去爭,習慣了先人後己。

那晚,M失眠了。當“好孩子”變成一種約束、一種負擔,會給孩子的成長帶來什麼?她要讓女兒做一個像自己一樣的“好孩子”嗎?

不,M非常肯定,她不願意。

當小朋友因爲“你的玩具”或“我的玩具”產生糾紛時,我們有很多種方法去處理,唯獨不該用“你要懂事”或“你是個好孩子”這樣的話,來要求孩子做出我們期望的舉動,因爲那跟成年人之間“你是個好人所以你可以吃點虧”的強盜邏輯沒什麼差別。

這兩年很流行一種說法,說“懂事的孩子都很可憐”“好孩子都不幸福”。我並不認同這種一刀切的說法,它很容易誘導大家放縱不懂事的熊孩子。

所謂“懂事”,所謂“好孩子”,嚴格來講都是在形容一種品質,並不等同於具體的行爲方式。

我們可以因爲一個孩子做了什麼事而誇讚他懂事,但不能因爲他懂事就要求他一定要如何做。

面對孩子的糾紛,人們喜歡把“分享”掛在嘴邊,事實上有太多人都誤會了“分享”的意義。“分享”不等於“讓與”,“分享”是自發的、主動的,“讓與”卻很可能是不情願的、被迫的。

當孩子真的願意把屬於自己的東西分享出去,並能在分享的過程中感到快樂,分享纔是有意義的。

如果成年人爲了自己的面子,強制要求孩子分享,會給孩子帶來被忽略感,以及與自己物品的剝離感。當一個孩子不能夠確定“自己的東西自己有支配權”,那這個孩子就很難懂得“不是你的東西,你無權隨意拿取”。

一位從事兒童心理學研究的老師曾這樣告訴我,

生活中有的孩子已經五六歲了還是喜歡翻別人東西,甚至隨便把別人的東西拿回家,有很大一個原因,就是幼兒期的物權意識沒有發展完善。

我們都希望看到孩子表現得尊老愛幼、樂於助人,然而還有比這更重要的,那就是孩子能在幫扶弱小的過程中真正感受到幫助別人的樂趣。

最後還有一點,請告訴孩子,如果有些事是你幫不了的,那也沒關係,不是你的錯,因爲誰都沒權利強迫你幫忙。

一個懂事的朋友,是家裏的老大,“你要照顧好弟弟妹妹”“遇到事情要先想到家裏”“你應該多幹一點,誰讓你是姐姐呢”……從小到大,她聽到的總是“付出”“忍耐”“讓步”,所以她的世界裏沒有“自己”兩個字。

戀愛時,她也是聖母心爆棚,覺得愛就是“付出”“討好”“順從”“理解”,男友和準公婆說“婚禮太麻煩了”她就不要婚禮;男友和準公婆說“結婚後住一起有個照應”她新婚就選擇和老人住在一起;她很愛吃娃娃菜,但公婆一說“自己在家做”她便迎合着點肉菜了……

任何一種愛,都不可能永遠單方面的付出,當委屈越堆積越多,她開始用看心理學方面的書來挽救自己。漸漸地,她明白了症節所在——家人之所以輕視她,根源就在於她根本一直在輕視自己啊!

她永遠記得自己在全家聚餐時說出“鳳凰玉米羹”“蒜蓉粉絲娃娃菜”“現磨豆漿”這三個菜時,公婆以及老公驚訝的眼神,老公直接脫口而出:“你沒病吧?瘋了吧花26塊錢點一盆玉米粥,這仨菜在家15塊錢就能做,在這裏要六七十,多浪費錢啊!”她抵擋住內心的忐忑,回答道:“但是這我最喜歡吃的,吃飯吃的是心情,如果這麼算,這一份紅酒雞翅在家也能做,20塊錢足夠了,在這裏卻要48塊。”

那天,她躲到沒人的地方大哭了一場,感覺幾十年的委屈,突然有了出口。 這種感覺,我也有過。小時候因爲作文經常被老師拿來當範文,被同學孤立,我以爲去迎合就有擁有小夥伴,但得來的往往是更加被排擠,是爸爸告訴我“不委屈自己的友情才更長”,我才明白討好是最差勁的“表白方式”——好的感情當然需要雙方的包容,但打心眼兒裏對彼此的認可和接受,纔是最好的基色,當我們做成自己想要的樣子,自然也會吸引那些喜歡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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