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計劃外新生嬰兒入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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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外出生子女入戶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父(母)親的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

4、父母親結婚證(已婚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縣以上公證機關親子關係公證證明(無出生醫學證明者提供)

6、繳納社會撫養費收據

前置條件:計劃外出生的子女(含已婚無計劃生育、超生、非婚生子女)入戶。

鄭州計劃外新生嬰兒入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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