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溺愛行爲扭曲了孩子的性格,父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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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孩子和溺愛孩子之間的尺度,父母有注意到嗎?“溺”,詞典上解釋爲“淹沒”的意思。人被水淹沒了叫“溺斃”,如果父母的愛流橫溢氾濫起來,那也會“淹沒”孩子的,這就是溺愛,是一種失去理智,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

1、過分注意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嘻笑逗引沒完,有時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歡迎孩子表演節目,掌聲不斷。這樣的孩子認爲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了“小太陽”。家裏人都要圍着他轉,“人來瘋”特別嚴重。

2、特殊待遇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不會關心他人。

3、生活懶散允許孩子飲食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想怎樣就怎樣,睡懶覺、不吃飯。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好奇心,做人得過且過,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

4、輕易滿足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有的父母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輕易滿足孩子要求。這種孩子易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5、大驚小怪本來孩子不怕水,不怕黑,不怕摔跤,不怕病痛。摔跤以後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後來爲什麼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這些孩子打下了懦弱的烙印。

這些溺愛行爲扭曲了孩子的性格,父母知道嗎

6、祈求央告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答應給孩子講3個故事才把飯吃完。孩子的心理是,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態,不但不能明辨是非,不能培養出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而且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7、剝奪獨立爲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更有甚者,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摟抱着睡,偎依着坐,馱在背上走;含在嘴裏怕融化。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喪失自信,養成依賴心理,往往在家裏橫行霸道,在外膽小如鼠。

8、包辦代替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還不會穿衣,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這樣包辦下去,必然失去一個勤勞、善良、有同情心、能幹、上進的孩子。

9、當面袒護有時爸爸管孩子,媽媽護着:“不要太嚴了,他還小。”有時父母教孩子,爺爺奶奶護着:“你們不能要求太急,他大了自然會好;你們小的時候,還不如他呢!這樣的孩子全無是非觀念,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還會造成家庭不睦。10、害怕哭鬧由於從小遷就孩子,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睡地、不吃飯來要挾父母。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投降,依從,遷就。害怕孩子哭鬧的父母是無能的父母;打罵爸媽的孩子會變成無情的逆子,性格自私、無情、任性和缺乏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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