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男童電擊致死 小區認爲父母沒盡監護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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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的男童不幸被小區高壓變壓器點擊致死,小區不同意賠償是因爲孩子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小編提醒各位,家長一定要時刻注意孩子的安全,不然就是血的教訓。

9歲男童電擊致死 小區認爲父母沒盡監護人責任

9歲的男童不幸被小區高壓變壓器點擊致死,小區不同意賠償是因爲孩子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小編提醒各位,家長一定要時刻注意孩子的安全,不然就是血的教訓。

9歲男童小強(化名)不幸被一個小區內的高壓變壓器電擊致死,其父母起訴變壓器產權人、電力公司及小區物業索賠共計87萬餘元。昨天,密雲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小強的父母稱,小強是他們的獨子,於2004年8月出生,出事前已經上小學。2013年8月3日,小強出去玩,在家附近的一個小區不幸被高壓變壓器電擊致死。他們認爲,變壓器的產權人是該小區開發商,變壓器將小強電擊致死,開發商和電力公司均應賠償。小區物業

公司沒有安裝變壓器室也未進行巡護,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他們向三被告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87萬餘元。

法庭上,三被告均不同意賠償。開發商稱,法醫鑑定書顯示,小強是在圍牆上行走時被電擊,孩子的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責任。涉案變壓器設施完全符合國家規定,他們爲變壓器做了護欄,也標識了禁止攀登,產權人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考慮從人道主義出發給予補償。

電力公司認爲,其不是變壓器的產權人,也不是運行維護管理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公司稱,小區的圍牆外面是桃園,在變壓器邊上有一棵桃樹。聽公安機關介紹,小強當時是摘桃子攀爬圍牆。物業也認爲孩子家長作爲監護人沒有盡到教育義務,應負主要責任。而電力設施不屬於物業管理範圍,他們的圍牆很高,防護到位,已盡到責任。

原告的代理律師則認爲,孩子監護人沒有任何過錯,堅持認爲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是三被告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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