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貝在幼兒園吵架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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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在幼兒園吵架咋辦


      在幼兒的成長過程中,社會性交往越來越頻繁,經常會出現一些爭執、對抗、衝突等糾紛現象,不少家長和老師擔心它會嚴重阻礙幼兒的正常交往,其實,“孩子打架”是他們成長過程中不可少的一部分,只要引導得好,可以助其成長……

  據媒體報道,每年幼兒園都有不少幼兒間出現糾紛而導致意外事故的新聞,輕的則皮外傷,重的則致殘,好勝心強的孩子“手下不留情”,直至傷害對方。出現這種情況,老師和家長都有相應的責任。

  孩子在幼兒園的學習與生活基本是集體活動,幼兒之間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問題,於是演變成爭執、吵鬧甚至打架。從個體特點而言,出現糾紛,除了幼兒年齡小、生活經驗和道德知識貧乏,心智不成熟外,還有以下的原因:一、逞能與發泄心中的不滿和委屈情緒;二、通過爭執和打架引起大人注意;三、模仿影視劇中的打人情節。四、受到家庭環境影響。 現在的孩子大多數是獨生子女,是家庭的掌上明珠,家庭溺愛之,久而久之成爲小霸王,到了幼兒園,與同伴有了糾紛時,總責怪別人,不能協商解決問題時,攻擊性行爲就產生了,此時如果被欺負者退縮,則更助長了他的攻擊性行爲。

  糾紛的兩種典型類型——

  爭執型:不哭泣不打人

  當別人坐自己的凳子時,小班幼兒小倩往往會一聲不吭地去拉自己的椅子,坐在椅子上的孩子則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於是吵起來了;當她看到同伴好玩的玩具,或者自己需要的玩具,會一聲不吭地直接取過來,從而引起同伴爭執。有一次遊戲,小倩很想做小老師,而不願意當學生,老師說要給其他小朋友一個機會,她老是不肯,其他小朋友很有意見,她就跟有意見的小朋友辯論起來……
  點評:爭執型的糾紛往往發生在小班階段,“爭執”背後有深層原因:其一,以自我爲中心,不肯與同伴分享;另一方面是缺乏解決問題的策略,不會如何去分享。其二,比如在活動中,幼兒會發生無意碰撞,不小心影響到了他人,幼兒面對這樣的狀況,不(會)說“對不起”,造成了幼兒間很多不必要的爭執。
  對策:廣州天朗幼兒園朱園長認爲,孩子間出現爭執,老師要上前察看,如果孩子自己能夠自行解決的,那麼老師就不必插手,如果事態不妙,一定要問個究竟,教育孩子要謙讓和共同分享的道理,這樣才能得到更多的快樂,贏得更多小朋友的喜歡,做得好的,要表揚。如果是做得不好的,要督促認識錯誤,賠禮道歉,在這樣的過程中,孩子學會禮貌待人避免產生糾紛。
  誤區:沒有經驗的老師往往認爲孩子發生爭執,心情煩躁起來,毫無根據地強行阻止和不問青紅皁白地指責和批評,這樣很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令他們產生叛逆情緒,而且未能抓住機會教會孩子與人相處的原則,爲重犯埋下了禍根。

  攻擊型:爲何受傷的總是我?

  我的女兒一直比較弱,在小區裏,一歲多的小孩都敢拿着玩沙的鏟子往她頭上敲。上幼兒園後,被咬過還流血了,也被抓傷過。下午接她,玩滑滑梯的時候,一個女孩撞了她一下,然後女兒就沒完沒了,先咧着嘴不願意,嚷嚷着要把對方推到。然後,在我跟別人說話的時候跑到對方身邊打了一下,怎麼不會寬容別人呢?讓她給小朋友道歉,她哭鬧着不願意。回來後給老師打電話瞭解情況,老師說班裏有幾個孩子包括女兒不吃虧,表現得比較強勢……
  點評:攻擊性行爲在4~6歲時可表現爲罵人、咬人、咬物、打人等,它既影響兒童人格和品德的發展,社會中某些不良因素的發展和電視等宣傳媒介也可對兒童出現攻擊性行爲推波助瀾。
  對策:廣州芳村區兒福會幼兒園潘老師認爲,家庭是孩子人生第一座學校,而家裏的長輩們沒有做好啓蒙老師的作用,在家孩子被寵壞,養成獨佔、獨霸的習慣,有的父母認爲,從小就應培養孩子不能吃虧的意識,有時還教孩子“別人攻擊你,你一定要還擊”,使孩子從“以牙還牙”發展到欺負弱小。這顯然是不對的。 

 


  潘老師說:“其次,老師要跟家長溝通糾正不良的家庭教育外,還要跟孩子溝通。老師在做遊戲、集體活動中學會謙讓、寬容、規則。團結友愛精神。打人永遠是不對的,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教導孩子做好孩子的榜樣,這樣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對於缺乏自制力的孩子,採用彼此“約法三章”原則,比如今天不打罵人,獎勵小紅花,久而久之收效明顯。
  誤區:老師每次總是單純地干涉,分開打架雙方,這就算完事了。此外,孩子的打架很容易上升到大人之間的矛盾,大人不是友好的溝通而是通過拳頭說話,這對問題的解決無濟於事。 

      怎樣處理孩子間的糾紛

  幼兒的糾紛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平時孩子在老師和家長的正確教導下,懂得一些爲人處事的原則和技巧,當糾紛出現時,便可較好地處理,廣州市海珠區雅緻花園幼兒園吳婷俐老師提出瞭解決的方法:

  1.教會孩子與人相處的原則。

     首先教會幼兒最基本的自我控制能力,使幼兒初步懂得不侵犯同伴的道理。第二,引導幼兒在與同伴交往時,能運用適當的語言,大膽地表達自己的見解,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學習使用準確的禮貌用語,如不小心碰到人家,要立即說“對不起”;人家幫助了自己,要多說“謝謝”,要借用人家的東西的時候,採用商量的口吻——“請問我可以用一下你的筆嗎?”第三,要懂得謙讓。比如排隊時候,不要爭站在排頭,讓一下人家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如果做錯事了,要勇於承認錯誤、改正缺點,平時要多點幫助同伴,幫助了人家,以後人家也會幫助你的。

  2.學會自我保護。
 
      告訴孩子要學會保護,不可以欺負別人,但是別人欺負我們時,儘量躲開,也可以與人理論,告訴老師。很多受到欺負的孩子具有畏懼陌生人或在集體裏表現得內向、畏縮等不良個性,因而鼓勵孩子與同伴交往。開始時不妨爲孩子安排適當的玩伴,建立與他人相處的信心,爲自我保護奠定基礎。

  3.教孩子自己解決糾紛。 

      “以牙還牙,以暴制暴”的做法是很不理智的,而讓孩子毫無原則地隱忍退讓,會讓孩子變得更加怯懦膽小,讓人看不起而更喜歡欺負他,適當地反抗也在情理之中,比如以大聲喊叫來震懾對方。如果對方不是有意的,要懂得諒解包涵,如果對方存心挑釁,要當機立斷加以制止,然後再和他講道理。

  4.家園配合。

      有家長教導孩子,如果別人跟你打架的時候,你要“正當防衛”,或者奮起反抗,給點顏色人家看,殊不知,這樣的教育是誤導了孩子,如果孩子打不過人家,將會增加自卑和焦慮的情緒,就算打贏人家,受傷了,對雙方都不好,正確與人相處之道纔是預防糾紛之根。此外,家庭不可過度寵愛孩子,凡事遷就孩子,而且在家裏做小霸王,這對孩子預防糾紛不利,家長要引起警惕。

  從糾紛中學習和成長

  其實,孩子之間的糾紛,主要是他們的天性決定的,而不是好孩子和壞孩子的區分標準,無論是爭執、吵鬧甚至打架,都是成長過程中一段小小的插曲,有研究表明,吵架可以培養孩子社交能力和積極性。他們在爭吵中掌握了集體生活方式。孩子們吵架時間是短暫的,尤其是3歲前,彼此也不記仇。通過爭吵,對孩子雙方都是一種磨鍊,孩子從糾紛中學習,在糾紛中成長,童年就如此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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