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微博“打拐”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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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看到疑似被拐的兒童時,請把他拍下來,藉助微博的力量,幫他找到家。

關注微博“打拐”行動

省公安廳密切關注“解救乞討兒童”行動表示嚴厲打擊“利用未成年人乞討”違法行爲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記者 李升)自2月10日本報開通“解救乞討兒童”QQ羣、微博與全國百餘媒體聯動“打拐”以來,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針對社會關注的未成年人街頭乞討問題,2月14日,省公安廳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全省各級公安部門將對此密切關注,對羣衆舉報、媒體反映的涉嫌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的線索將予以認真核查,如若查證屬實,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據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解決組織、強迫、誘騙、拐賣未成年人乞討問題,離不開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羣衆的參與對拓展線索來源、打擊震懾犯罪、提供社會救助等具有積極意義。廣大羣衆如若發現有組織、強迫、利用未成年人進行街頭乞討嫌疑的,可及時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將認真核查,依法嚴厲打擊。各級公安部門要會同民政、城管、衛生等部門,加強社會面查控和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的治安管理,加大打擊力度,堅決遏制此類違法犯罪行爲的發生

據瞭解,國家有明文規定,凡接到“有人涉嫌利用未成年人乞討”舉報的,民警要認真詢問案情,及時出警;對涉嫌犯罪的,可以按照組織兒童乞討罪立案偵查;不構成犯罪,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要給予治安處罰。如果遇到家庭確實有困難的乞討者,應當由當地的民政部門進行救濟。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的《刑法修正案(六)》中,增加了“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通過法律形式對組織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犯罪進行約束。

另據瞭解,自2009年4月9日起到2010年12月30日,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件155起,其中包括公安部督辦案件6起,共打掉19個犯罪團伙,刑事拘留153人,抓獲公安部通緝A級在逃人員1名,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197人。同時,爲進一步加強打拐力度,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結合公安部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發佈的通告,印刷關於限令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人

投案自首的通告3萬份,已經通過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在各縣、區街道、社區、鄉村、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張貼,營造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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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實地尋訪網友拍到的麥積區步行街3名乞兒未果

當地警方高度重視已展開覈查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天水訊(記者 王蘭芳)2月11日,3名拍客將1月31日在麥積區商埠路步行街上拍到的3名乞兒行乞圖片,傳到本報微博解救平臺上不久,本報記者立即趕往拍照地尋找3名乞兒,但因種種原因尋找未果。隨後,記者來到轄區派出所,該所所長明確表示,他們將派出警力四處尋找,一經發現可疑對象立即覈查其身份,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當天上午,天水雨雪交加,氣溫較低。記者來到麥積區商埠路步行街,從東到西沿街尋找,近一小時沒有發現一名行乞兒童的身影。隨後,記者將尋找範圍擴大到麥積區火車站及其候車室以及鄰近步行街的大型商場,但仍尋找無果。一名在商埠路步行街邊擺乾果攤的婦女對記者說,快過年時,這裏的確有幾個臉上髒兮兮、頭髮凌亂不堪的小孩子端着缸子追過往行人討錢,有時也會轉悠到他們這些做生意的攤點前,看着孩子可憐,她曾不止一次給這些孩子錢,可年後這幾天,她從正月初六出來擺攤後,再沒有看到他們。

隨後,記者來到轄區麥積公安分局道南派出所,該所郭所長說,2月11日上午,所裏剛剛接到天水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轉發來的通知,要求各公安部門要密切注意行乞兒童,一經發現立即覈查其身份,如有可疑情況要迅速做出相應處理。郭所長表示,截至目前,所裏沒有接到關於乞兒的任何報案,但所裏繼續派民警在轄區範圍內尋找,以防有不良用心的人威逼、強迫兒童上街行乞的發生。

2月14日,記者再次和郭所長取得聯繫後瞭解到,經過3天的巡邏,截至目前,民警仍未發現乞兒身影,找尋工作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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