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校車悶死兒童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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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校車悶死兒童案宣判
本報訊(記者孔繁平 盧金增 通訊員劉雲 劉剛) 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法院近日對山東英才·銀座雙語藝術幼兒園班車悶死兒童案進行宣判,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楊翌有期徒刑二年;齊慶國、張亞鋒以相同的罪名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今年8月8日,教師楊翌、張亞鋒跟乘司機齊慶國駕駛班車接送幼兒到山東英才·銀座雙語藝術幼兒園陽光分園。楊翌抱扶幼兒下車,安排張亞鋒到大廳內整隊,隨後,在未清點下車人數、沒有進入車廂內部仔細查看的情況下,兩人直接帶領下車的幼兒進入園內;司機齊慶國將班車停放在停車場內,在沒有確認乘車幼兒全部下車的情況下關閉車門離去,致使5歲幼兒吳某滯留車內中暑死亡。三人隨即向公安機關投案。
  由於三人自動投案,被法院認定為自首,且認罪態度較好,有悔改表現,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截至記者發稿前,三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另據瞭解,此案提起公訴後,被害人的親屬與幼兒園自願達成民事賠償協議,由幼兒園賠償被害人親屬住房一套。
  孔繁平 盧金增 劉雲 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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