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小學變4S店 慈善事業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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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陝西省渭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白楊街道辦事處的趙村逸夫小學投入使用,然而,學生們在進入逸夫小學學習僅僅兩個星期以後,就被當地村委會告知搬回原來學校,新校舍另有新用途。如今孩子們仍在老校舍上課學習,逸夫小學卻變身4S,慈善事業何去何從......

逸夫小學變4S店 慈善事業何去何從


趙村逸夫小學的操場現在成爲陝西渭南威達汽車服務公司的汽車銷售大廳

    新建小學挪作他用 村民強烈不滿
 

據瞭解,現在掛着“渭南威達公司”的汽車修理廠,原是2008年,由香港著名實業家邵逸夫捐款、渭南市教育局撥款,共同爲高新區趙村投資建設的小學。

“當時我們還高興地說,村裏的娃可以住進新教室了。但是誰知道,自從這個學校建成以後,村裏的娃就幾乎沒有進去過。”趙村村民李耀陽說道。

趙村二組村民張先生氣憤地說:“2010年,爲了應付上邊的檢查,把老學校的學生都接過來上了不到兩個星期的課,又叫搬回去了,這就是給學生們過了個癮!”

逸夫小學大門前看到,建在逸夫小學原址內的“陝西渭南威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大門已被村民用建築垃圾堵住,車輛無法通行。逸夫小學內本應作爲操場的空地上,是多處已經建好的大型透明玻璃櫥窗汽車展廳、修理車間、倉庫等建築物。“原先的學校操場前方,是一根高高的國旗杆,現在則蓋上了廠房。”趙村村民李層林說。

在趙村村民的帶領下,記者來到原趙村小學瞭解情況,由於已經過了學生下午的放學時間,空蕩蕩的學校靜無一人。總共四間教室,空曠的操場是一走路就揚起灰塵的土地,擺放有一個乒乓球桌、兩個籃球架和一個雙槓,而且早已經鏽跡斑斑。院子裏一口還在使用的井邊,並沒有任何防護措施,而且周圍的地面還很泥濘。

“你們看,這教室裏邊新配備的桌椅都是原本給新教室的,但是現在又搬回來了!”村民張西平指着教室玻璃窗後的桌椅對記者說。

據趙村村民反映說,現在學生們還在使用的這個老學校,還是舊社會的“娘娘廟”改建的,都用了幾十年了,而且教室下邊還修建了很多的地下道。十幾年前,是趙村村上的村民集資捐款整修,每個捐錢村民的名字還被刻在了碑上,但是如今那塊碑已經被扔棄到渭河灘上去了。

“我當時就參加修地下道了,現在幾十年過去了,要是再來一場去年夏季的大雨,房屋一塌陷,這些娃不是就沒救了!”村民感慨地說。

村民說,趙村約有村民1900人,以前學生都是在趙村小學就讀的,但是現在老校區的危房狀況,很多學生都已經轉學到別的學校,目前只剩下60個學生還在趙村小學繼續就讀。老師們也是幾個人擠到一間辦公室,好多老師實在受不了這裏的艱苦環境都在埋怨。

“就應該把‘逸夫’那兩個字拆了,直接就叫我們‘趙村小學’!”看着從新學校拆下來的學校名稱,村民們氣憤地說道。
 

租賃時不知是逸夫小學
 

此次逸夫小學出租事件中的另一方當事人、陝西渭南威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樑軍說,按照他們公司與趙村村委會2010年8月簽訂的合同,他們的租期總共10年,爲此公司已經投入了1000多萬元,進行兩個汽車品牌4S店的經營活動。“當初在簽訂合同時,我們並不知道合同中所說的‘房屋及院落’就是原來的逸夫小學,更不知道這是邵逸夫基金會援助、捐贈的教育項目,如果是這樣的話,公司當初也不會做出租賃決定。我們也希望政府部門能夠出面,在維護村民利益的情況下,也保護企業的合法利益。”
 

村委會:已發督辦函責令改正
 

趙村逸夫小學2007年4月動工、2009年年底建成,總投資190.6萬元,目前已結算186.6365萬元。其中,逸夫教育專項資金25.4365萬元,渭南市交通局爭取28萬元,村徵地提留款預留金133.2萬元。

對於爲何原本應用於教學的逸夫小學,成爲對外盈利的汽車4S店,趙村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李五勝說,從2007年開始,鄭(州)西(安)高鐵、310國道、西(安)大(同)高鐵陸續開工並通車,兩條高鐵有80米的路段與學校平行,鄭西高鐵與學校北圍牆只有20米的距離,學生和老師整天在噪音和高鐵疾馳而過的晃動中擔驚受怕。再加上學生上學必須橫穿310國道,高鐵施工道路與學生上學的小路也有交叉,過往車輛較多,學生的安全是個隱患。“所以很多學生家長都提出了能否翻修村裏原有小學,讓學生回校上課的問題。”

李五勝說,後來村兩委會召集村上各村代表及全體黨員召開會議研究此事,最終決定重新翻修老學校,讓孩子回原校址上學。“而且在修建逸夫小學時,村裏欠下了建築隊部分費用。所以村委會作出了將小學暫時出租、所得金額償還欠款的決定。”

而對於記者提出的在近兩年的時間裏,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是否知曉逸夫小學校址出租並進行過干預、目前校園內的汽車展廳爲何拆除速度過慢影響學生回校上課等問題時,渭南市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副局長苗永光作出了答覆。

苗永光說,趙村原歸屬於渭南市臨渭區雙王街道辦事處,2009年10月劃歸高新區白楊街道辦事處。根據渭南市《關於環線以西臨渭區雙王辦區域管理移交方案》,在交接過程中,臨渭區教育部門只就趙村小學進行了移交,沒有涉及當時正在建設的趙村逸夫小學,高新區教育部門並不知道趙村還有逸夫小學。

苗永光說,今年春節前,根據羣衆反映,管委會就趙村逸夫小學擅自改變用途的問題成立了聯合工作組,經過調查,採取了果斷的措施,社會事業局也就此發文,責令趙村村委會恢復學校的教育用途。春節以後,我們又發了一份督辦函。

在趙村逸夫小學的門口,記者看到了貼在立柱上的《渭南高新區社會事業局關於恢復趙村逸夫小學教育用途的決定》,這份1月21日簽發的文件明確提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責令趙村對其擅自改變逸夫小學用途的行爲予以改正,並恢復其教育用途。但是,對於何時改正、如何改正及逾期不改相關部門將採取何種處罰措施時,這份文件並沒有明確說明。
 

孩子究竟什麼時候才能返回到新校上課?
 

對此,苗永光說,在對趙村逸夫小學的處理問題上,已經成立了由管委會主任周慶文任組長,副主任秦峯、紀工委書記呂煥定任副組長,白楊街辦、社會事業局、監察局、高新公安分局、綜合執法局、規劃土地局、建設局爲成員的工作組。“但目前,趙村兩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還沒有完成,問題的徹底解決,仍然需要時間。”

此次逸夫小學出租事件中的另一方當事人、陝西渭南威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樑軍說,按照他們公司與趙村村委會2010年8月簽訂的合同,他們的租期總共10年,爲此公司已經投入了1000多萬元,進行兩個汽車品牌4S店的經營活動。“當初在簽訂合同時,我們並不知道合同中所說的‘房屋及院落’就是原來的逸夫小學,更不知道這是邵逸夫基金會援助、捐贈的教育項目,如果是這樣的話,公司當初也不會做出租賃決定。我們也希望政府部門能夠出面,在維護村民利益的情況下,也保護企業的合法利益。”

對此事件,西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曾加表示,從法律上講,這起事件違反了教育法及公益事業捐贈法。“教育法明確規定,捐贈的財物要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公益事業捐贈法中也規定,捐贈人捐贈的物品,如果定有協議的話,必須按協議使用;如果要改變協議的內容,必須徵得捐贈人的同意。”

陝西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石英說,從社會公益角度來說,“趙村逸夫小學變身經營場所的做法,是對海外人士善心的濫用,不僅傷害了愛心,破壞了善意的基礎,也是對社會道德底線的侵害。”

曾加和石英認爲,目前在一些地方,社會捐贈事業不尊重法律也不尊重協議的現象還相當普遍,一些性質嚴重、影響深遠的事件發生後,纔會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一方面要加大對違法行爲責任人的追究力度;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對慈善組織自身管理、慈善款物的使用監管等在內方方面面的法律制度的完善。畢竟,事前防範勝於事後彌補。”

   後話:教育是一個國家的根本,當經濟利益與教育發生衝突的時候,利益高於教育的選擇讓人寒心,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引起足夠重視,敦促解決,還孩子們一個明亮的教師,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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