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乳粉10月起包裝禁標“進口奶源”

本文已影響2.87W人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將於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實施註冊管理,要求每個企業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配方系列9種產品配方。

嬰幼兒配方乳粉註冊制 10月1日起施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將於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被業界稱爲“史上最嚴”奶粉新政。《辦法》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實施註冊管理,要求每個企業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配方系列9種產品配方。

我國現有103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共有近2000個配方,配方過多過濫、制定隨意等問題突出。業內人士估計,《辦法》實施後,國內將有半數以上的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被淘汰。

配方乳粉10月起包裝禁標“進口奶源”

市場出現“配方戰”亂象

《辦法》 要求每個企業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配方系列9種產品配方,這是因爲國內許多企業採取“類似配方、不同品牌、加大宣傳、擴大市場”的銷售策略,即簡單把一個配方的組成成分及含量略作改變形成多個“新配方”,生產不同產品不同品牌,然後在不同渠道銷售,通過誇大宣傳誤導消費者購買。

食藥監總局食品安全監管一司司長張靖表示,嬰幼兒配方乳粉是按3段生產的,6個月以內、6-12個月、1-3歲,一個系列裏有3個配方就足夠了。雖然嬰幼兒配方乳粉不斷在研發,但生產投放市場的應該是一個配方。目前市場上同一個生產企業可達幾十個配方同時在生產,這使得市場上出現打品牌戰、配方戰、互相詆譭的亂象。《辦法》的規定正是爲了整治市場秩序的措施。

配方乳粉10月起包裝禁標“進口奶源” 第2張

包裝不得寫“進口奶源”

《辦法》要求申請人申請註冊時一併提交標籤和說明書樣稿及標籤、說明書中聲稱的說明、證明材料,並對標籤和說明書表述要求作出細緻規定。比如,對產品中聲稱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來源的,要求如實標明具體來源地或者來源國,不允許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等模糊信息;不允許在標籤和說明書中明示或者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不允許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強調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產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質; 不允許標註虛假、誇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等。

《辦法》 明確我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均實行註冊管理,並嚴格限定申請人資質條件。同時,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企業,應當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註冊。

配方乳粉10月起包裝禁標“進口奶源” 第3張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