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乳粉生產企業應具備自建自控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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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出臺新規,《規定》明確,以生牛乳爲原料的企業,應當具有自建自控奶源基地;以原料乳粉爲原料的企業,應當確保原料質量可控。

嬰兒乳粉生產企業應具備自建自控奶源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出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要求企業應當具備自建自控奶源,對不安全嬰幼兒配方乳粉實施召回。

《規定》明確,以生牛乳爲原料的企業,應當具有自建自控奶源基地;以原料乳粉爲原料的企業,應當確保原料質量可控。

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並落實不安全嬰幼兒配方乳粉召回制度。同時,企業應當妥善保管所有與嬰幼兒配方乳粉相關的原輔料採購、生產、檢驗、銷售等可追溯性原始記錄,至少保存2年。

又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關於禁止以委託、貼牌、分裝等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公告》,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不得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委託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公告》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合同或約定,委託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爲其加工、製作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采購或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直接進行裝罐、裝袋、裝盒,或者改變包裝、標籤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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