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哪些情況不宜過性生活

本文已影響3.03K人 

從孕期保健的角度講,爲了孕前期的保胎和孕後期養胎,孕婦更不宜過性生活了,以免給胎兒造成傷害。

婦產科醫師提醒準父母,爲了準媽媽的健康及胎兒的安全,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不宜過性生活:

孕期哪些情況不宜過性生活

第一,嚴重早孕反應者,忌過性生活。臨牀醫學研究表明,妊娠6周左右,孕婦通常會有一些早孕嚴重的反應,如果出現持續噁心、頻繁嘔吐、不能進食等現象,丈夫應予理解,不僅在生活上主動給予照顧,而且在精神上給予安慰,主動地避免過性生活。如果在反應期間勉強與妻子進行性交,往往會加重嘔吐;若孕婦有腎功能不全等病症,將會使病情加重;視網膜出血者,易加重出血,進而影響身體健康。

第二,有流產習慣者,忌過性生活。大量的事實證明,有陰道出血、腹痛或有流產危險和有習慣性流產的孕婦,過性生活以後,不僅會加重症狀,還會增加流產的危險性。

第三,患有妊娠病的孕婦,忌過性生活。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或有心臟病併發症的孕婦,在肉體和精神上,應該保持安寧,保持心情愉快,促使病情的穩定,爭取身體儘早康復,爲了避免身體的疲勞,不宜過性生活。因此,應視病情的輕重,孕婦與丈夫儘可能分牀睡覺,保證擁有一個安靜良好的生活環境,不僅有利於身體消除疲勞,也有利於養胎、護胎。

第四,妊娠早、晚期,忌過性生活。臨牀研究表明,妊娠前3個月和後3個月內,不僅是孕婦靜養身體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也是胎兒的敏感時期,適宜進行科學的胎教。從孕期保健的角度講,爲了孕前期的保胎和孕後期養胎,孕婦更不宜過性生活了,以免給胎兒造成傷害。

第五,患慢性疾病的孕婦,忌過性生活。患有各種慢性疾病不宜妊娠的婦女已經懷孕,在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應該明白,這樣的機會來之不易,應更加珍惜和呵護這個生命。丈夫應從生活的實際出發,採取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去關心、體貼和愛護妻子,爲了孕婦的身體健康和胎兒的正常生長髮育,努力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讓妻子安心靜養,爲避免減少不良的刺激,應禁止過性生活。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